加多六十日至一百二十日過渡期

電話預付卡補實名登記

2019-02-02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等列席一常會審《網安法》會議。

一常會主席何潤生總結會議。

【本報訊】正在立法會小組審議的《網絡安全法》建議引入流動電話預付SIM卡實名登記制度,政府修訂將原定六十日期限的補登記過渡安排,增至一百二十日,並將制訂操作指引交營運商跟隨。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續分析討論《網絡安全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等列席。委會主席何潤生會後總結稱,會上較集中討論法律生效前已購買的預付式用戶身份模塊卡(即預付SIM卡)之過渡規定。

草案原建議網絡經營者應在該法生效後的六十日內,採取措施獲取此前已購買其預付卡用戶的身份資料並登記,而購買者或用戶也應在網絡經營者要求提供身份資料後的六十日內提供有關資料。

何潤生指,保安司經與負責的郵電局討論後,決定修改上述兩時限,提高一倍到一百二十日內,以便有比較充分時間去進行相關過渡性處理。何補充,這即在建議法律頒佈一百八十日後生效後再加上一百二十日的期限。

保安司也吸納委員會意見,清晰違反規定之處罰。其中當網絡營運商不履行登記制或不停止激活沒登記的預付卡的規定義務,則構成行政違法,可對科處五萬至十五萬元。

何潤生說,這將較原本只引用《准入及經營提供互聯網服務的業務的制度》法規相關修文去處罰是有所提高,官方稱這立法取向是希望營運商更好履行有關義務。

會上議員都關心預付卡實名制執行,何潤生引述政府代表稱,郵電局會與業界溝通商量,就過渡的補充登記及未來新購買時的登記做法制訂指引,讓營運商清晰及方便執行。

對於如何防範虛假資料登記,何潤生相信,該法已有一定阻嚇力,而未來指引會提供基本查核手法,並透露政府正研究一些處理細節,包括是否參照內地的做法,在登記時要求當事人提供另一個聯絡電話等。

何潤生重申,該法叫《網安法》,預付卡實名制是與網絡安全沒有直接的關係,而當局在立法理由陳述已指出許多犯罪涉及預付卡,是故相關條文特設最後一章「過渡及最後規定」來安排。

何又謂,經過數次會議後,委會已與政府代表把整部法案討論過一遍,因應部份條文修改及一些技術性調整,雙方技術團隊將在農曆新年後再開會,期望政府盡快有最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