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職員醉駕被判刑

2019-02-20

【本報訊】本澳某大學一名教職員酒後駕駛,失控撞壆,警員調查時揭發其醉駕;另外一名大學生不但停牌期間駕車,而且醉駕,亦被警方查獲,兩人同被法院判處刑罰。

醉駕大學教職員姓張、四十餘歲。上周末晚上近十時,張駕駛一輛私家車行經路氹蓮花海濱大馬路時,失控撞向路邊石礐。警員接報到場處理交通事故,發現張滿身酒氣,要求張接受醉精呼氣測試,結果證實張醉駕,其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達二點五七克。

張承認剛參加完新春聚餐,期間曾飲用含酒精飲料品。經初級法院聆訊,張被判處五個月徒刑、緩刑一年,另禁止駕駛十八個月。

另外,警方查獲一名二十多歲本澳大學生,在停牌期間醉駕。涉案男生於去年因超速駕駛,被罰禁止駕駛。本月十七日,男生不但禁駕期間駕車,而且醉駕,終被警方查獲。其被法院判處六個月徒刑、緩刑兩年、另罰禁止駕駛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