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大灣區建設八項重大政策措施出台

2019-03-02

行政長官崔世安以小組成員身份,在北京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全體會議

【特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八項重大政策措施如下﹕

一、出台關於居民個人183天判定標準的操作辦法。明確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183天判定標準的具體操作辦法。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不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滿6年」的年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計算,2019年之前的年限不納入計算範圍。

二、出台關於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對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工作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自2019年至2023年,由地方政府按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對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支持大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廣東省制定粵港澳大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的相關管理辦法。建立以直接考核方式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的「綠色通道」。

四、鼓勵港澳青年到大灣區內地9市創新創業。認定建設一批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吸引更多港澳青年來粵創新創業。來粵創業的港澳青年可與本省青年同等享受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創業資助、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租金補貼、企業孵化補貼、初創企業經營者素質提升培訓等多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加強遴選港澳青年優秀創業項目並給予資助。積極與港澳溝通,將港澳科技創新基金、青年發展基金等優惠政策措施覆益至在粵創業港澳青年。

五、出台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參與廣東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實施意見。支持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承擔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並按規定獲得項目經費資助。

六、全面啟動粵港澳大灣區出入境便利化改革試點。在廣東省開展互聯網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服務試點工作,推動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便利化應用,進一步方便港澳居民辦理各類事務。繼續優化審批流程,精簡申請材料,為粵港澳大灣區居民辦證出行提供更多服務便利。

七、便捷粵港澳三地跨界車輛通行。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跨界車輛信德管理綜合服務平台,簡化粵港澳跨界車輛審批和備案流程,推動車輛通行粵港澳「網上辦」、「協同辦」。分階段有序實施港澳非營運小汽車經港澳澳大橋口岸入出內地的便利政策,放寬香港和澳門經港珠澳大橋通行機動車及其駕駛人的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和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有效期(由3個月延長至1年),直接採信經香港特區、澳門特區政府部門確認的機動車檢驗信息。實施港澳入出內地非營運小汽車新車6年免檢政策。

八、擴大海關跨境快速通關對接項目實施範圍完善監管,將粵港海關跨境快速通關對接項目(即「跨境一鎖」)合作範圍擴大至大灣區內地9市。啟動與澳門「跨境一鎖」合作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