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司機被控過失殺人

2019-03-19

【本報訊】前日在士多紐拜斯馬路近二龍喉公園發生的電單車撞死橫過馬路老婦事故,警方經調查後,控告電單車司機過失殺人罪。

涉案電單車男司機姓王、卅餘歲、本澳居民,昨日被移送檢察院偵辦。另外,警方亦檢控王違反《道路交通法》中的「不安全停車」條例。

治安警表示,經翻查「天眼」及道路監控系統後,發現被撞的老婦並非倒卧在行人過路設施位置,沒有跡象顯示當時電單車超速行駛。王表示因煞車不及撞倒老婦。

事發於前日上午近九時,現場為士多紐拜斯大馬路近二龍喉巴士站對開馬路,八十二歲姓范的婦人橫過馬路時被駛至的電單車撞倒,當場傷重倒地,由消防救護員送山頂醫院搶救,延至當日下午四時半不治。王姓電單車司機通過酒精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