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共九個不動產項目啟文評程序

三個屬私人業權

2018-11-01

不動產評定項目:得勝馬路三十號房屋。

不動產評定項目:穆薩家族房屋。(文化局圖片)

不動產評定項目:聖保祿學院遺址圍牆。(文化局圖片)

文化局代局長梁慧敏回應傳媒提問。

【本報訊】文化局啟動九個不動產項目的評定程序,並從本年十一月七日起至明年一月五日進行六十日公開諮詢。(https://goo.gl/2MgKYD)

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文化局對第二批共九個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資料齊備、論證充份、評定條件成熟或保存狀況屬瀕危或緊急的不動產項目啟動評定程序,分別為:更館、先鋒廟、聖保祿學院遺址、東望洋斜巷六號房屋、得勝馬路三十號房屋、穆薩家族房屋、聖味基墳場、原沙欄仔街市舊址和嘉模墟。

在上述九個項目中,三個業權屬於私有 (高園街的聖保祿學院遺址、得勝馬路三十號房屋、龍嵩正街的穆薩家族房屋)。文化局代局長梁慧敏表示,之前,該局人員前往一些私人的不動產進行研究、分析、記錄時,曾與業權人初步溝通。現在正式啟動評定程序,將正式諮詢業權人的意見。

在第二批九個待評項目中,僅有四個 (先鋒廟、東望洋斜巷六號房屋、聖味基墳場、嘉模墟) 劃設臨時緩衝區。梁慧敏解釋,按照法律規定,在必要的情況下,才會劃設緩衝區,從而保護與不動產密不可分的景觀、功能等。並指出,現有的一百三十七項法定文物,並非全部劃設緩衝區。

之前,無論是社會文化司司長,或是文化局 (包括梁慧敏在內) 都提及,第二批不動產評定將有十三個項目。相隔不足一年,現在提出評定的卻減至九個。梁慧敏宣稱,在十三個項目的深化工作中發現,有些未有足夠資料或論證未夠充份。為免整批受到延誤,今次先處理九個項目,往後將相應處理餘下的。

《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後,文化局對很多不動產展開文物普查。梁慧敏指出,普查後需要時間進行大量工作,條件成熟的項目才能啟動評定程序,才受到法律保護。由於,那些普查項目不受法律的保護,若貿然公開清單,它們便要面對不必要的風險。所以,現在不會公開普查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