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9-04-02

昨日出版的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以規範專業資格認可、從事社工職業的註冊,以及從事社工職業的紀律規範。法律的宗旨是為確保社工具專業資格、持續提升社工的專業能力及服務素質、促進社會工作的發展,以及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另外,該法亦規定設立社專會,該會為公共行政當局的合議機關,其組織及運作,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法律自公佈後滿一年起生效,但當中部分規定,例如社專會的設立及職權等規定,則自本法律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第73/2019號行政命令,修改車輛通關電子標籤式樣,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行政命令修改《車輛進出澳門特別行政區陸路邊境的監管》第十四條第一款所指載於附件二的車輛通關電子標籤式樣,並由作為該行政命令組成部分的附件所載者替代。現有的車輛通關電子標籤直至須作出更換前仍然有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