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澳報》誹謗案本月下旬宣判

2019-04-02

【特訊】中國大陸及港澳葡牙共同體委員桑托斯(音譯,下同)近日在本澳初級法院參加審理其所提控訴案。一起出庭的還有庫迪諾、熱若思以及被告林昶──《新華澳報》的主編,林昶被控濫用新聞自由及惡意誹謗。在法庭上,桑托斯否認了《新華澳報》文章中指認的所有控訴,並聲明葡萄牙領事館也在關註此案局勢。訴訟結果在四月二十六日宣判。

在法庭上,桑托斯說,中國大陸及港澳葡萄牙共同體理事會從未以幫助簽發或更新葡萄牙護照而收一分錢,「我們半個毫子都沒收,我們有義務提供這些服務。」

此事起於《新華澳報》於二零一七年四月的一篇社論,在該文中,該報主編控訴三位共同體委員──桑托斯、庫迪諾及熱若思以簽署和更新葡萄牙護照的名義收取總計一萬八千元人民幣。桑托斯還稱,理事會已向新任和舊任葡萄牙駐澳門領事去函,解釋此指控的不實性。

桑托斯在一開始就否認了這家報紙上的所有指控:「我一生都在為人民服務。文章就是瞎寫,我不該受此指控。了解我的人都知道這不是真的,我沒這麼做過,我只是竭盡全力為澳門人服務。」在讀到林昶的文章時,麗塔表示相當「震驚」;「我很痛苦,夜不能眠,甚至需要藥物治療。」

在最後的辯護階段,檢察院認為所有情況都已得到證實,請求對林昶定罪。共同體委員們的律師認為該文章「不嚴謹、惡意,被告沒有出具任何證據證明其所寫是真實的,文章沒有參考性,也不應有參考性。」法庭上,《新華澳報》主編林昶全程沉默。據稱,每位委員都要求林昶賠償約五萬六千澳門幣。

譯自《句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