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信社團多過信特首

2013-12-16

【本報訊】由澳門公民力量展開、澳門基金會贊助的「澳門居民社會參與及評價調查二O一三」結果顯示:四成半居民認為,能夠「公平」、「公正」選出特首,約六成一的居民認為,能夠「公平」、「公正」選出立法會議員。此外,在三者比較中,居民最信任所屬社團代表,其次是特首,最後是立法會議員。

只四成半人認能公平公正選出特首

澳門公民力量昨午公布「澳門居民社會參與及評價調查二O一三」。雖然,行政長官由數百人選出,但是,調查結果顯示:約四成半居民認為,現時澳門居民能夠「公平」、「公正」選出特首。縱使,逾半立法會議員屬官委和間選,不過,調查結果顯示:約六成一的居民認為,能夠「公平」、「公正」選出立法會議員。

澳門公民力量會長林玉鳳 (見圖) 表示,以上結果接近她的預期。她在記者詢問下也回應,雖然,約六成居民認為,能夠「公平」、「公正」選出立法會議員,但是,還有約四成是不認為的。澳門公民力量則認為,結果「反映居民對於現時特首產生的方法較為質疑」。

立法議員信任度最低

對於特首、立法會議員、公營部門的信任及滿意程度,結果顯示,以十分為滿分,居民最信任所屬社團代表 (六點六分),其次才是特首 (五點九分),立法會議員的信任度是三者最低 (五點四八分)。此外,澳門居民對公營部門 (政府部門) 廉潔程度的滿意度評分較低,只有五點四六分。

逾八成居民信法律可保障權利

調查結果也顯示:大部份澳門居民傾向認同 (約八成二),法律能夠保障公民的權利 (言論自由、集會、結社),亦傾向認同 (約七成二),新聞自由受到法律保障。此外,只有少數 (約一成五) 受訪者曾參與示威、集會或簽署請願書等政治活動,當中,較多人參與的是聯名簽署 / 遞交請願書。

為甚不問公民權利新聞自由狀況?

為何不是問本澳公民權利和新聞自由的現況,而是問法律能否保障?林玉鳳表示,首先要檢視本澳法律能否保障,而且,本澳之前沒有調查提出這問題,所以,今次作出補充。她又說:「如果我們要改善公民社會的環境,其中一個工作,就是透過法律去改善。」

居民參與義工程度落後

該調查還有其他重點發現如下:澳門居民義工參與程度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國家;澳門居民捐贈行動普遍,但捐款額偏低;澳門居民參與社團的情況普遍,並有一定活躍程度;居民的包容能力差異較大;不同性別的居民在收入、職業和公民社會組織領導會議的參與存輕微差異。

「澳門居民社會參與及評價調查二O一三」透過隨機抽樣電話調方式 (CATI),於二O一三年三月十八日至廿二日,成功訪問了一千零八名十八歲以上的澳門居民。隨後,澳門公民力量將把是次調查結果交給專家,由他們進一步對澳門公民社會狀況進行評核,從而得出澳門公民社會發展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