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領薪 特首多保障

2013-12-18

【本報訊】對於政府提交的《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有議員批評:「太過度身訂做」。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強調,法案不是為了某一個人,而是一個新制度的建設,填補現行法律的漏洞。最終,該法案在二十八票贊成下獲得一般性通過。

立法會昨日一般性討論及通過《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感到既喜且憂的直選議員區錦新相信,若這法案不出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是不會退的,按現時情況,這意味她將要退下來。憂的感覺源於該法案「太過度身訂做」,「非常核突」,直選議員高天賜也說:「太離譜」。

陳司強調不為個人只為制度

列席立法會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強調,提出這個法案不是為了某一個人,而是一個新制度的建設,填補現行法律的漏洞。她又指出,實位高級技術員獲委為主要官員,若選擇繼續留在長俸制度內,離職後可返回公共實體的編制內重新執行職務。他們退休後是領取長俸,也不獲得主要官員的離職補償。

《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有多項建議,其中:離任行政長官、主要官員及其家屬,保留享有醫療護理、藥物、外科手術及最高等級住院的權利,與提供予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者相同。

主要官員享離任補償

法案也建議,行政長官任職最少五年後離任,可享有相當於離職日月薪的百分之七十的月補貼,直至從事有報酬的私人業務為止。主要官員於離任時,享有一次性的離任補償,金額相當於其離職日月薪酬的百分之十四乘以自就職日至終止職務日擔任有關官職的月數。

該法案的投票情況如下:二十八票贊成 (官委:馮志強、徐偉坤、黃顯輝、劉永誠、蕭志偉、唐曉晴、馬志成、李靜儀;間選:崔世昌、崔世平、林香生、高開賢、歐安利、張立群、陳澤武、鄭志強、陳亦立、陳虹;直選:關翠杏、梁安琪、麥瑞權、何潤生、陳美儀、梁榮仔、鄭安庭、施家倫、黃潔貞、宋碧琪),三票反對 (直選:吳國昌、區錦新、高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