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服務非一無可取

2014-01-10

【本報訊】新巴士服務模式投入後,日均乘車人次由二零一一年三十五點七萬增至去年十月日均四十九點九萬,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還指,出車率有所提升。雖然廉署報告指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批給內的提供服務模式存在嚴重違法跡象,不少議員認同新巴士服務模式並非一無可取。由間選轉官委的議員馮志強批評同僚,不應護短,政府有錯應該接受批評和糾正。

新巴士服務模式下,交局指發車率、行車數、乘客量等均有所提升,亦主導了開新路線、改舊區路線的主導權等。即使批給模式被廉署指嚴重違法,不少議員亦肯定了新巴士服務模式的優點,認為有其可取之處。但不忘促請政府,在為綠巴招標引入新營運者時,要糾正錯誤。

馮大炮發言不護短

正面的評價有積極推動作用,但是錯誤是不能被讚美所遮蓋。已任官委的馮志強在一眾同僚肯定交局/運輸工務範疇在新巴士服務中取得的成績後,按捺不住要發言。他自認,身為官委,理應站在政府(立場)一邊,支持政府。但在是次巴士服務新模式下,則不能如同僚般護短。他認為,政府在合同批給上確實存在行政違法,行政違法只屬小瑕疵?此說法說說不通,行政違法就是違法,沒有分瑕疵是大還是小。其他議員亦不能只護短,叫政府修改法律就算,如此大失誤則修法,朝令夕改,應該要執行制度,貫徹始終。隨便修改會令社會猜測政府背後的動機,以及「做緊乜」的負面猜測。

他敦促議員不應太過愛惜官員,也敦促政府,錯就要接受批評和承認,面對不足就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