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促開放的士市場

2014-02-08

【特訊】就政府與電召公司達成協議,以過渡期形式續約九個月,立法議員何潤生表示對相關合約及條款表示失望,以現時的士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只有六成「黃的」提供純電召服務,但仍然獲得續期,當局的做法明顯違背對市民的承諾。他促請有關方面要做好後續工作和監管,確保六成的黃的提供純電召服務,同時,要著手開展增加的士特別准照及營運公司的相關工作,開放市場,引入更多競爭者,並增加續約條文的透明度。

坊間多年來對黃的服務有怨言,其中最大意見是電召的士無電召。當年政府按社會對的士服務的需求,讓電召公司獲一次性批出一百部黃的,其目的是按合同內容,為需要的士客人提供電召的士服務,黃的不能像黑的般四圍接載客人,兩者功能明顯有分別。惟運作至今黃的與黑的兩者的服務無異,與市民的期望存在較大的落差。

目前政府允許黃的未來六成車輛採「純電召」服務,餘下四成則逐步過渡至全面提供「純電召」,與當局一直強調要求一百部「純電召」服務之初衷,存在著一定差異,同時亦證明了當局未能有效地規管黃的。過去黃的打著以「純電召」的營運模式為「本澳缺乏的士服務之地區」及「殘疾人士」提供特別的士服務,但從未完善履行其責任及服務,主要原因是一直欠缺政府的有效監管、完善的機制以及相關罰則。

對此,何潤生建議政府在未來九個月內應著手開展增加的士特別准照及營運公司的相關工作,絕不能放軟手腳繼續以同樣條款續約,必須為公開招標服務作好充份準備,開放電召的士市場,引入更多有意競投者競投牌照,透過競爭令電召服務得以改善和提升。而服務條款必須引入投標服務單位提供純電召服務,切實地回應社會大眾的訴求。事實上,不論是黃的或黑的同樣是為澳門市民及旅客提供出行便利,因此兩者在功能上應有所區分,當局須履行黃的作為黑的補充的發牌原意,才能達到真正的公交優先政策。

新青協:把握過渡期落實黃的「純電召」

△新青協交通事務關注組召集人鄭嘉豪認為,黃的續約面臨的問題並非首次出現,過往一年當局與宏益就續期問題持續磋商,唯最終在屆滿時宏益仍未達到「純電召」要求,當局在考慮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下,只好予以過渡形式續期,但實際非不得已,認為當局與宏益在過渡期內需密切溝通,採取各種措施和方法,確保過渡期後黃的真正落實至「純電召」。

鄭嘉豪認為,當局接下來首要應向社會公眾明確黃的之角色定位及未來發展方向,多作宣傳推廣,以令社會公眾重拾對電召的士的服務信心,提高有出行需求的市民對電召的士的使用率。第二,當局應與宏益保持聯繫,在電召服務水平上作提昇,如通過應召率等的指標持續監控、應召手段和方法的提高和多樣化,如參考鄰近地區經驗使用手機軟件及衛星定位系統來調度車隊應召,從技術上確保電召的士的服務水平,並定期和當局溝通匯報,收集各方的意見反饋,進一步改善服務素質,提高黃的「純電召」的使用率。第三,剩下四成過渡至「純電召」的黃的如何達成目標,當局應要求宏益提供時間進度計劃表,同時當局在九個月的續期內應更深入的了解宏益的實際營運情況,以期在過渡期後黃的盡快達到「純電召」要求,避免續約屆滿時同樣問題的再次發生。

另外從長遠來看,當局更應考慮符合澳門交通需要的特別的士的合理科學的運作模式、恆常有效的監管機制以及對違反合約的適當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