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零容忍 團體收六千支持列公罪簽名交政府

2014-03-10

【本報訊】當局近日建議,把重複的普通家庭暴力列為公罪。社工課程講師何穎賢指出,家庭暴力已是難以證明的、複雜的罪行,證明重複受到家暴傷害,更是「難上加難」,如同「增設關卡」。八個關注家暴法的團體則認為,只把重複性普通傷害列為公罪,並未達到「家暴零容忍」,是縱容暴力發生。

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數月來進行聯署行動,收到約六千個「支持家暴列公罪」的市民和團體簽名。他們昨午把簽名和請願信遞交到政府總部,並要求行政長官崔世安關注。

日前,社會工作局局長容光耀向傳媒談及「家暴法」時表示,建議把重複的普通傷害,例如多次「掌摑」等界定為虐待,並且列為公罪,由公權力直接介入處理。

重複施暴才列公罪如同增設關卡

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成員、社工課程講師何穎賢回應容光耀的言論:「(我們) 不只是少少失望,根本是 (對受害人) 完全沒有幫助。」她指出,家庭暴力已是難以證明的、複雜的罪行,證明重複受到家庭暴力的傷害,更是「難上加難」,如同「增設關卡」。

「家暴受害人處於極恐懼的狀況,不敢告知朋友和社工。就算去到警局,警察很多時都勸喻他們 (受害人) 離開,並說:這是家事,你回家啦!」何穎賢重申,政府把家庭暴力列為公罪,才是向社會發出訊息:「家暴零容忍,一次都不可以。」她問:「(現在提出) 重複性,(政府) 是否說:可以打一次?」

昨日,八個團體也發出聯署聲明:對於政府的最新態度表示遺憾。他們重申,公權力介入家庭暴力,才能有效地保護受害人。只把重複性普通傷害列為公罪,並未達到「家暴零容忍」,實是縱容暴力發生。

八個聯署的團體:澳門彩虹──同志權益關注組、澳門家暴受害人互助會、善牧會婦女中心、澳門青年動力、澳門基督徒關注正義和平小組、澳門拉闊網絡協會、澳門性別教育協會、澳大學生家暴關注組。

昨日,前往政府總部請願的人士戴著口罩,上面貼著「支持家暴列公罪」的貼紙,喻意︰若果政府沒有立一條好的家暴法律,澳門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成為被迫沉默的家暴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