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倡向公天發牌

2014-03-17

【本報訊】政府與澳門有線商談續約的進度如何?市民近乎一無所知。議員吳國昌認為,政府應該預早公布:向澳門有線提出甚麼續約條件。他也指出,沒有法律禁止公天公司傳送電視訊號,在澳門有線的專營合約期滿後,政府可向公天公司發牌。若然,政府阻止公天公司合法傳送更多電視頻道訊號,便是使用霸權來「搬龍門」,限制資訊自由。

《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將在四月廿一日屆滿。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已不只一次表示,政府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澳門有線) 仍在商討續約,的確存在困難。直選議員吳國昌 (見圖) 認為,政府若要提高施政透明度,應該預早公布:向澳門有線提出甚麼續約條件,甚至就此諮詢公眾。至於,澳門有線對續約條件的回應,則不用公開。

然而,政府尤其是電信管理局極少發布續約的資訊,公眾擔心,當雙方達成協議,並在「政府公報」刊登合約時,才能詳悉其內容如何傾斜於澳門有線,就算離譜程度令人嘩然,已經不能扭轉。吳國昌稱:「離譜就會有。不過,是否嘩然,我就不敢亂想,因為,這要看對方 (澳門有線) 的實力背景。若實力背景很強,便會令你嘩然,覺得非常離譜!」

吳國昌認為,就算政府與澳門有線續約,年期應是公開招標所需的時間,若行政效率較高的話,公開招標可在一年內完成。他也指出,按照一九九九年簽訂的《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當專營終止時,屬於專營的財產及權利,全撥歸政府所有。所以,政府理應收回澳門有線的財產及權利,利用它們來公開招標,並要求將來的獲批人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

政府成立公司傳送視訊只是見步行步

然而,政府現在決定成立全資公司,在四月二十一日後,負責傳送基本電視頻道的訊號。吳國昌認為,這是「見步行步」,是「不高水平的運作」,是「權宜之計」,不應是長遠的方式。他表示,就算公天公司與新的全資公司合作,除了基本電視頻道外,政府不應限制公天公司傳送更多符合版權法律的頻道,否則,便是限制資訊自由。他認為,政府可向公天公司發牌,並且進行監管。

吳國昌解釋,公天公司提供服務已有數十年,從來沒有法律禁止,早前,法院只是基於《收費電視地面服務特許合同》,才要求他們停止傳送電視訊號。當專營終止後,若政府使出其他「招數」來限制公天公司的話,吳國昌稱:「好似鄰埠 (政府) 打 (王) 維基,搬龍門。這個龍門從來可以入球的,數十年來都沒有問題,只是抵觸專營合約,現在,專營合約結束了,(政府) 便搬另一個龍門。如果是這樣,簡直是行使霸權,絕對是不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