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行城規法新制 逾一成舊街線圖申請打退堂

2014-04-09

【本報訊】在《城市規劃法》下,過去發展土地前要先申請的街道準線圖改為條件規劃圖,增加公示和城市規劃委員討論之環節。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劉榕透露,已通知生效前提出的八十多個申請,約十多個已回覆要取消有關申請,決定打退堂鼓。

八十多申請無法趕尾班車

《城規法》已於今年三月一日生效,身兼城規會秘書長劉榕昨表示,截至四月四日,工務局共收到一百一十一份規劃條件圖申請(含舊制的街道準線圖),當中大部份、約八十多個是於三月一日前遞交申請,其餘約三十個是之後才交。

工務局已於三月初去函相關申請者,通知對方當局會依《城規法》、行新制去處理其申請,程序將與過去的有所不同,詢問對方會否繼續,申請新的條件規劃圖。

不宜猜測取消申請原因

劉榕稱,局方初步已收到約四十多個申請者回覆,其中約十多個表明取消申請,而其餘最終不回覆的,他們會將之視為選擇繼續來處理。至於有否過問對方不重新申請之因,劉答謂:「我相信就係申請人佢哋自己原因,我地就唔好去猜測啦!」

劉榕又說,這百多個申請主要屬私人發展項目土地,遍及澳門、氹仔和路環,當中以澳門區的較多,也由於澳門區有世遺城區等,涉及敏感因素之地段也相對較多。

對於何時能發出第一張規劃條件圖,劉榕未有正面回應,重申法律中已有明確規定,工務局要在接到申請或收到最後一份部門意見後四十五日內完成編製草案,然後收集利害關係人及公眾意見十五日,再用三十日聽取城規會意見,當局綜合後在四十五日內完成規劃條件圖。現時這批申請大多等待相關政府部門回覆意見。

每項申請開一次會負擔大

是否每個申請開一次公開性城規會會議?劉稱政府「摸索中」,初步考慮是一次傾幾個,「如果係每一個個案獨立開一個會議,我相信無論對委員、對我哋傳媒朋友,或者對市民,都會有一個好大負擔!」

城規會昨首開會

此外,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召開首次平常全體會議,議程主要向委員簡介《城規法》及兩個配套法規,討論及議決城規會內部規章。會議閉門開約兩個半小時。

主席劉仕堯會後總結說,內部規章基本獲通過,只是關於通過議決票數及迴避制度方面的部份條文須稍作修改,回應委員們希望陳述用字更清晰、準確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