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提工會法被否決

2014-04-15

【本報訊】第五度由議員提出的《工會法》再遭否決,昨日由議員高天賜、梁榮仔提案的《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法案,僅九票贊成、十四票反對,七票棄權而遭否決。有議員憂慮,法案賦予工會代表權力過大,超越另一種權利制度。以及提案人對法案前期準備工會不足。但支持立法的議員李靜儀、區錦新、吳國昌、關翠杏認為,立法非洪水猛獸。有議員希望政府盡早啟動立法工作和研究,落實有關方面權利和保護。

由議員高天賜、梁榮仔提案的《工會團體基本權利法》,被議員批評由於欠缺諮詢、沒有在去年所提出的文本上作出優化,以及認為時機未成熟,未能解決和為現有社團的角色作好定位,而再遭否決。其中,馮志強認為,法案在無害性原則、必要性原則、防範性原則上均不具備條件,又指,條文霸道,例如工會代表履行職務時可合理缺勤,以及有權取得所需資料,權力過大和超越現有制度,成為王上王。又稱,不贊成該法律,非不關心工人權益。

支持的議員李靜儀、區錦新、吳國昌、關翠杏認為,立法非洪水猛獸。吳國昌認為,法案在無害性原則、必要性原則、防範性原則上均具備條件。李靜儀指,台灣、星加坡、香港等地都已為工會法立法,並非如部份議員所憂慮權力過大,關翠杏希望,議員不要以固有思想看待此法案而憂慮權力過大。又指出,現時的確有員工參加工會的權利得不到保障,被僱主秋後算賬,站在工人角度,並強調工會法不是將權力無限大,而是確保工人不受迫害。

多名議員﹕宋碧琪、陳明金、施家倫、劉永誠、黃顯輝等批評,提案人對法案的前期準備工作不足,沒有諮詢,欠缺民意基礎,認為涉及面廣、應先諮詢,再提交到社會協議常設委員會討論,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再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