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一五學年大專助學金名額

2014-04-15

【特區公報】昨日出版的第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布了多份法律文件,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49/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訂定二零一四/二零一五學年發放的大專助學金名額、津貼名額及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其中,貸學金有四千五百名、獎學金三百八十名、特別助學金二百二十名,以及特殊助學金三十名。另外,住宿津貼七百名;旅費津貼二百五十名。由貸學金轉為獎學金的轉換名額定為五十名。

第50/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91/201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二款及第七款,調整貸學金及獎學金每月金額如下:

住宿津貼的金額上限為每月2100元。

第45/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服務業管理學士學位課程(英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另外,該期特區公報還公佈了兩份行政命令,第18/2014號行政命令,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的公證合同。

第19/2014號行政命令,將若干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基本電視頻道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有關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批給合同的公證合同。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