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四人瀆職案續審

2014-05-03

【本報訊】初級法院昨日續審民政總署四人涉嫌瀆職案,昨日傳召三名證人出庭作供,其中一證人被指在檢察院所作的證言聲明與庭上的供詞有矛盾,檢察院要求在庭上宣讀證人在檢院的證言聲明內容,被法官駁回。

被指供詞矛盾的證人於零二年轉到民署墳場範疇任職,證人在庭上表示自己從未見過有關墓地文件正本,又稱如果見過沒有理由不交出來。但助理檢察長陳達夫指,證人在檢院的證言聲明中稱,曾將涉案的墓地文件連同載有申請資料的報告書一併掃描複製呈交上級。因此陳達夫質疑證人供詞的真實性,並申請在庭上宣讀證人在檢院所作的證言聲明。

合議庭經商議後認為,不清楚證人的思路,檢察院當時就十幅墓地文件及報告書向證人發問的過程沒有清晰聯繫,本身也有矛盾,不能夠以為證人在庭上的作供與證詞存在明顯矛盾,決定駁回檢察院宣讀的請求。檢察院則表示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