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產發展政策框架公布 尊重市場規律‧扶持企業發展

2014-05-03

【本報訊】文化產業基金、文化局和文化產業委員昨公布《澳門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框架以“尊重市場規律,扶持企業發展”為原則,提出澳門的文化產業將通過發展文化旅遊、文化貿易及文化金融作為推動產業發展的方向,將澳門的文化產業按行業的特徵分為創意設計、文化展演、藝術收藏及數碼媒體四個核心領域,涵蓋數十個行業門類。同時透過文化產業基金,對相關行業有意開發文創項目的企業進行資助,基金將於本月下旬向業界進行說明會,下月接受申請,希望透過兩方面的結合,令本澳文創產業能走向市場化。

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行政委員周信余、陳日鴻和項目資助輔助中心主任馮傾城、項目監察中心主任莊綺雯,及文化局轄下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廳長陳炳輝、文化產業委員會秘書長王勁秋等昨介紹《澳門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框架》和文化產業基金的資助機制的主要內容。

分四核心領域涵蓋三十多個行業

框架的主要是進一步釐清澳門文化產業的定位、政策的具體目標和工作內容。以“尊重市場規律,扶持企業發展”為原則,提出澳門的文化產業將通過發展文化旅遊、文化貿易及文化金融作為推動產業發展的方向,將澳門的文化產業按行業的特徵分為創意設計、文化展演、藝術收藏及數碼媒體四個核心領域,涵蓋近三十多個行業門類,包括品牌設計、紀念品及時裝設計、建築設計、戲曲、音樂劇、節慶及休閒文娛活動的策劃服務、文化藝術經紀服務、演員、繪畫、攝影、拍賣、電子出版物的開發等。由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及文化產業委員會作為落實政策的主體責任部門,建立服務平台、企業支援、品牌塑造、人力資源、營造文創氛圍、凝聚社會共識、加強區域合作、政策協調及評估這八大措施全面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首階段將充分運用現時旅遊博彩優勢,重點推動文化旅遊,帶動創意設計,視覺藝術及文化展演發展。並運用區域合作平台和自由港優勢,大力發展文化貿易,長遠通過金融工具鼓勵社會資本流入文化產業領域,拓展文化金融,壯大資本規模。又制定了人才的建議,包括開展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完善產業鏈各環節的人才培養、探討建立產學合作的實習機制、調整文化產業範疇的高等教育課程結構、探討善用在澳外地專才培訓本地文創從業員的可行機制。

本月下旬舉行資助批給規章講解會

另《文化產業基金資助批給規章》已於四月二十八日以行政長官批示的方式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文化產業基金的資助原則為“企業投資為主,基金扶持為輔”,資助方式分為無償資助和免息貸款兩種,其中無償資助又包括項目補貼和銀行貸款貼息兩類,並需每年至少兩次對外公開接受申請。基金的項目資助申請工作主要由項目資助輔助中心跟進,該中心負責接收及記錄資助申請,對有關項目進行初步分析,並為項目評審委員會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項目評審委員會主要針對項目在技術層面上的可行性提供專業意見。申請項目主要按項目的原創性、目標的合理性與實現的可能性、項目研發、生產策略和市場營銷策略的合理性、項目的市場需求程度、與同類產品或服務的競爭優勢、項目預算的合理等十個標準進行評審。將於五月下旬舉行相關的資助批給規章講解會,向業界介紹規章的主要內容和申請方法,六月上旬開始起正式接受申請預約,申請程序約一個月,審批時間則需視乎項目的複雜性而定。

梁慶庭表示,委員會正有序進行籌備當中,由官、業、學三方代表組成,官方成員為一人。又稱,會對申請企業進行監管。

另業界一直希望政府為文創業者設立創意園區,梁慶庭表示,留意到有關訴求,但認為,設立創意園區不定有助文創行業發展,政府將再作研究,包括研究是否適合於新城填海區設創意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