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40505號

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選委選舉海不揚塵

2014-05-05

前言

有權參與提名、投票選出第四屆行政長官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將於六月廿九日舉行選舉,相關選舉程序已逐步展開。到五月七日起計兩星期,政府接受年滿十八周歲的選民,報名參選選委。

明明是開放予一般市民參與,可選委選舉一事卻在社會無法獲得與其權力相應之重視關注,更遑論響應參與,相關程序進行如被人冷處理。原因之一,與其是行如立法會間選制度、由法人選民坐擁提名和投票權有關。

特首選委報到名就當選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四百人組成,分四大界別、十一個界別分組(與立法會間選制度略有不同),每個界別、界別分組劃定分配名額,獲名額最多的是第一界別的工商、金融界,有一百二十人,其次為有五十九人的勞工界,詳見附表。

現行《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當中除第四界別和第三界別的宗教界另有產生辦法外,第一界別、第二界別,以及第三界別的勞工界、社會服務界的選委,須按該法相關程序規定來產生。

參選選委者須屬於不設分組的界別(如工商、金融界)或相關界別分組(如勞工界),並獲該界別或界別分組內至少佔總數百分之二十已作選民登記的社團或組織提名,才能報名成為候選人。

根據官方資料,共有八百二十五個法人社團有提名權,按兩成提名門檻計,參選人要有各自界別取得提名數為:工商、金融界十九個;文化界二十七個;教育界四個;專業界十個;體育界六十二個;勞工界十三個;社會服務界二十六個。

每張提名表獨一無二

每個合資格的社團,將會獲發給相等於其界別或界別分組所獲分配委名額數目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參選人提名表》數目,每張提名表都是獨一無二,有不重覆的唯一識別編碼。

各社團並要決議出一名代表,負責簽署有關提名表。提名表簽署人只需在提名表上填寫被提名的參選人的身份資料並簽名確認,然後把提名表交予被提名人,即可完成提名程序。

行政公職局現時已公開部份已遞交《提名表簽署人登記表》法人選民指定的提名表簽署人聯繫資料,以便有意參選的人士以「適當方式」,爭取其相關界別內團體足夠提名,即在界別內取得兩成之足夠提名表數。

兩屆選委只有兩個差額

在這樣的選舉制度下,一如立法會間選議席一樣,都是由社團領導層做決定,過程中社團成員基本缺乏參與,更別說社團之外的一般市民。回看過去二○○四年、二○○九兩屆特首選委選舉,等額選舉基本就是常態。

在○四年、前任特首何厚鏵一人競逐連任時,尚有專業界別現差額提名,有三十二人提名競逐三十個名額。當時選管會設兩週競選期,又辦一場面向投票人的候選人宣傳會,讓各專業界候選人可公開地向相關代表介紹自己理念,溝通交流。

到○九年,崔世安一人參選那一屆,情況則更進一步。各界別分組清一色等額提名,當時二百五十四名報名參選人自動當選,完全不用進行任何候選人的競選活動,毋須投票。

誰提名了誰?誰知道!

當然,各界別內究竟如何協調出一份完美的等額名單,共同創造出這種表面近乎零競爭、和諧之極的選舉環境,一般普羅大眾是不得而知,他們不會對外交代什麼,也無法可依,而政府亦從不會公布誰提名了誰。

我們可以知道的,就是當局在五月廿六日公布合資格參選人名單,當中絕大部份的,已可確定成為選委會的一份子。不過《行政長官選舉法》前年修訂時,就修掉選委「自動當選」機制,故無論是否出現等額提名,都必須進行投票選一選。

早前已有報章引述不具名界別中人士意見,預料今屆選委仍可透過協商產生,協商問題不大,不會出現太大競爭,而多個界別已在聽意見、開始醞釀選委名單。

究竟今屆在加多一百選委情況下,是否延續等額之傳統,很快會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