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明:讓小圈子也起漣漪
2014-05-05
特區每屆立法會直選皆有參與的明愛總幹事潘志明,過去一直循社會服務界,出任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第二屆和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委員,參與選特首從未缺席。
潘志明說,在現行選委產生制度下,社團發揮的協調和影響力十分大,選委會實際是由有限社團把持著,因為這些合資格的選舉團體都是那一班人,或他們的背景十分接近。過去結果也令人覺得,只有所謂的公眾人物、社團負責人,才有機會做選委。
不過,潘志明認為,這可能與過去本澳講求平穩過渡、平穩發展所做成,不應就這樣就將之否定掉,它的存在本身就有其角色,但這也不代表沒有其他的發揮空間。
潘志明表示:「既然有人話係小圈子的選舉,就更應該讓既定係小小的圈子,也成為一個有漣漪的選舉!每個圈子都係小,漣漪都係小的,但你點令它泛起漣漪,這個就(要)智慧,這個就選舉裡頭畀到小小空間,我們可以發揮的!」
「小圈子事實上係唔好的!如果係小圈子,我也要讓它是一個可起漣漪的小圈子!」潘志明續說,只有這樣,才會有更多人關注、更多人參與,而且澳門要進步,始終離不開有不同的人參與進去。
外界一直有批評選委根本是協商產生,甚至被更高層次欽定好。潘志明回應道,「個環境令到你這樣諗,所以我們就要唔好令個環境這樣」,要去調整環境,何制度已經固定,那麼握有提名、投票權的團體,就是最有能力、有權去做出改變。
倡公布選委被提名資料
現時選委選舉欠透明度,潘志明建議,選管會公布更多資料,讓公眾了解選舉過程,包括是哪些社團提了哪些候選人之名等,而相關社團和人士也應告知公眾提名原因,公開讓社會有更多討論,而不是避而不談,只「圍威喂」,圍內流傳。
潘志明相信,更多人參與至為重要,只有這樣才會讓選委制度更健全、更合宜,故要把參選的障礙消除,令其他人不覺得參選拿提名很難、沒機會。
曾落選過人大、立會選舉的潘強調,「參與總係好過唔參與」,未來一樣會積極參與,繼續影響社會進步,而且沒理由鼓勵他人參加而自己卻不,「自己能夠有聲音都唔講、自己都唔出聲,不就樣樣都等別人來同我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