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升降機類設備已申報

2014-05-15

【特訊】《升降機類設備審批、驗收及營運制度指引》(下稱《指引》)實施即將踏入一年,至今已向政府申報並獲發獨立編號的升降機類設備約有5200台,估計佔全澳同類設備近9成。獲發編號的升降機類設備資料會載於土地工務運輸局資料庫,且由政府委託的專業機構抽查,以確定檢測質量,為市民提供多一重保障。土地工務運輸局提醒市民,應留意所使用的升降機類設備有否申報,以及有否在設備當眼處張貼「安全運行證明書」;如否,應向管理公司或業主會等設備管理人反映,維護自身權益。

訂基準性檢測項目保障安全

為加強對機電設備的監管工作,推動行業發展,保障使用者安全,土地工務運輸局於去年4月推出了《指引》,並於去年5月19日起正式實施。針對使用中升降機設備的維修保養,《指引》訂出5個方面規範,包括推出行業標準,促進良性競爭;設立維修公司登記及申報制度;設立資料庫系統;要求公示張貼年度「安全運行證明書」;抽查維修公司的檢測質量。

《指引》推出以來,業界反應積極。截至今年5月13日,已有44家公司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登記,其中獲核准的有41家,需補充文件的有3間;在獲核准的公司中,30多家已向局方申報其負責維修保養的升降機類設備資料且獲發獨立編號,包括升降機4284部、扶手電梯926組及自動行人道19條,總數5193個,估計佔現時全澳同類設備近9成。

設備應張貼安全運行證明書

根據《指引》,於去年6月19日起屆滿維修保養期的升降機類設備,均應按基準性檢測項目作檢測,檢測有效期最長一年,並需於設備當眼處張貼「安全運行證明書」。換言之,由今年6月19日起,所有升降機類設備均應貼有安全運行證明書。市民應留意所使用的升降機類設備有否張貼證明書;同時,有關證明書上有否列明設備維修保養單位名稱、最近一次檢測日期、維修保養單位負責簽名及公司蓋章、負責監管維修保養質量的註冊專業技術員簽名等,並特別注意證明書上有否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登記公司編號及設備獨立編號;如否,即代表該公司及其所維修保養的升降機類設備並沒有在土地工務運輸局登記,且不納入局方抽查的範圍,也不排除該公司沒按《指引》要求執行維修保養工作,對使用者的安全保障存疑。

市民如發現所使用的升降機類設備並沒張貼「安全運行證明書」或證明書內容不符,應向管理公司或業主會等設備管理人反映,維護自身權益;倘發現升降機的年檢期已過,亦應及時向管理公司或業主會等設備管理人查詢,要求盡快檢測或維修。市民欲了解已登記並獲核准的維修保養公司資料及《指引》內容,可登入土地工務運輸局網站(http://www.dssopt.gov.mo)查閱。

抽查維修公司檢測設備質量

另一方面,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委託澳門大學澳門發展及質量研究所於去年12月起對已向政府申報並獲發獨立編號的的升降機類設備展開抽查工作,以確定其維修保養公司的檢測質量,有關工作不會收取維修保養公司或設備擁有人的費用。

至於資料庫方面,局方現正加緊籌備,預計今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屆時市民可透過網上系統查閱及核對其慣常使用的升降機類設備是否已向土地工務運輸局申報且獲核准、該設備所張貼的安全運行證明書及證明書上的內容是否真確等。

土地工務運輸局期望,隨著《指引》的實施,有助增加業界營運的透明度和提供服務的基準性,透過政府與公眾共同監督,在行業既有責任及自律的基礎上促進良性競爭,提高檢測和維修質量,既讓業界有所依循,也更好地保障公眾安全。局方呼籲,尚未登記的維修保養公司應盡快向局方作出申請;已登記但尚未申報設備名單的公司亦應按時遞交相關資料,否則有關公司將被除名或不獲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