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將較蓮運多 新時代每月可獲補助一千七百萬

2014-06-11

【本報訊】政府昨與新時代簽署承接原蓮運巴士服務合約,七月一日起開運期三年,也由純服務費支付,變成票款加財政援助給付模式。交通事務局事後公佈,按合約公式計,預計一四及一五年政府每月給新時代的財政援助約一千七百萬元,較之前支付給蓮運的服務費增約三百多萬元。

政府昨與新時代簽約

經過內部分析、磋商和談判,政府最終落實以公共服務批給制度,將維澳蓮運投得廿七條巴士線,即道路集體客運公共服務第二及第五標段批給予新時代,並於昨日閉門簽署三年的批給合同。事後交通事務局局長汪雲、法務局局長張永春開發佈會介紹相關安排。

在新合約下,政府不再向營運公司支付服務費,而票款收入則改歸營運公司所有。同時,考慮在維持低票價政策,相關票款收入不足以支持公司營運,政府為保障服務穩定,會提供一定的財政援助供營運公司申請。

財政援助以每公里計,該年固定不變,並設定百分之三上限,當每年度按規制成本指引計算後,營運公司的營運收入及轉讓資產收入超出營運成本百分之三時,將會扣減超額部份,但出現虧損時,政府不會補貼,即只扣不補。

會上首次披露財政援助具體計算數據。當中政府參照營運蓮運所得數據,得出每公里平均服務價值(如小巴日間路線為十六點一二元),訂定一個稍低於此的價值(十五點八九元),以及預計每公里票款收入(六點一二元),兩者相差就是每公里財政援助額(九點七七元)。

較蓮運服務費收多逾三百萬

綜合計算,政府預計一四年及一五年每月向新時代的財政援助約為一千七百萬元公帑。汪雲透露,政府接管蓮運期間,每月成本需約二千一百萬元,而按蓮運原來服務費,平均下來每月只一千四百萬元。故新時代相較蓮運,除多收一筆票款外,也多收約三百多萬元公帑。

至於一六及一七年財政援助調整,新時代可向政府提出申請。當局就會參照過往營運成本及通脹、陸路運輸業全職有薪僱員平均薪酬及車用輕柴油平均定價變動情況比較等,計新服務價值,並按過往實際票款收入計新票款收入預計值,綜合評估調整之合理性及調整幅度。

評鑑結果只影響百分之一

此外,財政援助支付與服務評鑑掛勾,當營運公司服務評鑑結果大於或等於六十分,援助金額維持不變,大於或等於九十分,援助上限由百分之三加至百分之四,若在八十至九十分之間,則調為百分之三點五;若低於五十分,則援助金扣減百分之一,低於五十五分滅百分之○點五,低於六十分減百分之○點二五。

新合同同時訂明,公司「必須優先僱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本地勞工」,並規定違反此者每案罰五十萬元,而票款流失可每案罰十萬元、向政府提供資料不準確罰五或十萬元、班次不達標罰五萬等,累計逾一百萬元政府可單方解約。合同也明文規範接管、贖回等情況。

新福利輸甚麼沒有說

兩人再被問及為何批給與澳巴同宗的新時代,與中資背景有否關係?他們重申批給只是考慮公司條件與能力,包括市佔率,與背景無關,也承認與新福利等有接洽過,但未有回應新福利落「敗」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