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利用條約漏洞 賣月球土地賺大錢

2014-07-15

在美國,一名男子利用聯合國「外太空條約」的漏洞,宣稱對月球有擁有權,出售月球土地,至今已賺了一千一百萬美元(約八千五百二十五萬港元)。

現年六十六歲的丹尼斯,於一九八零年發現一九六七年的「外太空條約」雖然規定「任何國家不得通過提出主權要求使用、佔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把外太空據為己有」,但並沒有提及任何「個人」行為。他於是利用這條法律漏洞做起外太空的生意。他成立月球大使館公司,開始在酒吧和網上出售月球土地。

丹尼斯將月球上的土地分隔成小塊,每英畝售價二十美元(約一百五十五港元),若要礦產權售價廿五美元(約一百九十四港元),迄今已賺一千一百萬美元。客戶購買土地後,丹尼斯會給予土地權證書,但客戶需要承擔證書的印刷費和郵遞運費。

迄今為止,全球已有超過六百萬人向丹尼斯購買月球土地,其中不乏政界名人和荷李活明星,如美國前總統列根、卡特、布殊和影星湯漢斯、湯告魯斯、妮歌潔曼等。

丹尼斯還在英國、澳洲、愛爾蘭、匈牙利、加拿大、德國、俄羅斯等國家開設所謂的「月球使館」,「授權」各國的銷售代理銷售月球土地。丹尼斯稱早已通過美國政府的所有權申報手續,是月球土地的合法持有人。按照美國法律,允許美國公民提交申請佔有任何一片土地,只要這片土地之前沒有人申請佔有就行。因此,加州政府給丹尼斯頒發了「月球土地所有權證書」。

丹尼斯的月球生意到底合不合法,至今仍未能下定論,但他堅稱自己是合法的月球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