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理事長涉偽造文件呃資助

2014-09-26

【特訊】廉政公署揭發一宗涉嫌偽造文件詐騙政府資助的案件,嫌犯為本澳某社團的理事長,涉嫌向多個政府部門遞交不實資料以騙取資助,涉及金額約澳門幣104萬。廉署於昨日將案件移送檢察院。

涉及金額逾百萬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舉報,指某社團以少報社團實際收入的方法騙取政府資助。經調查發現,涉案社團於2011年7月及10月分別向「衛生局」、「澳門基金會」及「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申請該社團2012年運作經費的資助,其中,嫌犯同時向「衛生局」及「澳門基金會」申請一項名為「專業人員津貼」的資助項目,並在申請文件上聲明該社團沒有就同一項目向其他實體申請資助。最終,該社團同時獲得兩個政府機構的資助,當中重疊的部分約為澳門幣35萬5千元。

失實聲明‧誇大支出‧少報漏報

另外,嫌犯涉嫌在向資助機構匯報資助的使用情況時,刻意隱瞞涉案社團有澳門幣100多萬的盈餘,並透過提供不實聲明、誇大支出、少報及漏報收入等手法,使相關政府機構相信有關資助符合申請資格,且資助款項經已被使用,甚至該社團在營運過程中出現虧損,以逃避退回有關資助。

嫌犯的行為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及相當巨額詐騙罪。調查期間,嫌犯承認故意透過提供不實文件令社團獲得不正當利益。根據《刑法典》的規定,偽造文件罪及相當巨額詐騙罪分別可被判處最高3年及10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