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團體聯署譴責馮志強言論

2015-01-15

【特訊】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組、新澳門學社、澳門彩虹等十二個團體聯署譴責議員馮志強於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審議家暴法期間發表的言論,要求馮志強向公眾道歉,並呼籲社會立即停止一切鼓吹家庭暴力的行為。

聯署譴責指: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立法議員馮志強,公開發表大量具有錯誤性別意識、歧視性,甚至鼓吹家庭暴力的言論,令社會嘩然,也成了性別教育的反面教材。

澳門性別教育協會又逐點反駁,摘錄部分如下:

1、馮志強:「愛之深,恨之切。如果我唔愛你,就唔會打你。」

這是反智的說法。須知道社會上的每個人都依法享有生存權和免除恐懼的自由,而政府也應保障基本的人身安全,這都是最低限度的人權保障,愛一個人更應該設法保護對方,以愛之名出手傷害對方,是侵犯基本人權的藉口,也是完全扭曲的認知和觀念。

2、馮志強:「如果家暴零容忍,一定造成好多家庭破碎。而家有問題嘅青年都係出自單親家庭。」

家庭暴力不但是家庭裡的私人問題,更是關乎公眾利益的重大社會問題,政府提出的《家暴法》之所以要貫徹「家暴零容忍」,把絕大部份家暴行為列作公罪處理,正因為有關行為實屬影響公眾利益的罪行。

我們必須指出,家庭完整並不等於家庭和諧,家庭破碎也不見得會衍生青少年問題。但從小目睹家暴行為,則必定影響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情緒,這才真正造成青少年偏差行為。我們不能接受縱容暴力以維繫表面的家庭和諧,而家庭破碎的元兇正是暴力行為,把青少年問題歸究於可能因勇於檢舉家暴而獨力支撐家庭的單親家長,是極不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