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623號
2015年06月23日
星期二
公權力越早介入越好 家暴虐老
2015-06-23
【本報訊】就近日發生的女兒當街打罵中風母親事件,「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聯席」成員何頴賢表示,當局需要整合零碎資源,並公開相關資訊,讓照顧長者的家人易於得到實質支援。雖然,那名女兒極可能觸犯公罪,但是,市民沒有意識報警,何頴賢重申,公權力越早介入,越能防止情況惡化。
女兒當街打罵坐輪椅的中風母親,相關片段引起社會關注。就算公務員昨日獲行政長官崔世安豁免上班,社工局也在下午舉行記者會,介紹被虐長者的跟進工作,相關的家庭背景也隨之曝光:涉事女兒的母親中風、父親年老沒有工作,她的弟弟也是智障人士。
據「澳門家暴法立法關注聯席」成員何頴賢了解,本澳的長者院舍、日間服務中心等不足夠,以致照顧長者的家人得不到應有支援,承受著很大壓力。她認為,當局需要整合零碎資源 (例如:送飯服務),並公開相關資訊,讓照顧長者的家人易於得到實質支援,有喘息的機會。
原來,社工局一直接觸那個家庭,卻意識不到情況已經惡化。何頴賢擔心,社工局的前線社工需要花很多時間處理行政工作,未有足夠時間多關心求助者。她提醒,當局也要關懷照顧長者的家人的需要。
何頴賢指出,就算《家庭暴力防治法》仍未獲立法會通過,但是,由於那位母親能力低弱,施襲的女兒很可能觸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這是屬於公罪。然而,女兒既不知道自己犯法,甚至,很多目睹的市民沒有報警的意識,相關片段的留言只有「不孝」等字眼,很少提及「家暴」。
要辛苦照顧家人的女兒受到公罪的處罰,或有市民覺得不合情理,何頴賢重申,把家暴要列為公罪的原因,可從一開始制止,避免情況惡化。就這個案而言,她相信,法官考慮施暴者的壓力、社會支援不足等而輕判。甚至,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生效後,母親可向法院提出暫緩審判 (俗稱過冷河)。
「我們不會覺得那個施虐者罪大惡極。她都是迫於無奈,在缺乏社會資源的協助下,獨力照顧媽媽。我們是諒解的。」何頴賢也提出,本澳可考慮台灣的做法,若市民懷疑鄰居出現家暴,可透過網絡「匿名通報」。
另外,時事評論員蘇文欣表示,不是每名長者需要院舍服務,因為限制太多。在社區的長者只需要接受部分的服務 (例如:煮飯),然而,政府卻忽略相關軟件配套的支援。
蘇文欣坦言:「政府投放多少資源給機構,有沒有政策培養那種 (支援) 服務,令義工不是找一日到老人院派禮物後離開,完全沒有我們所說的照顧鄰里精神,只不過是一場秀。然後,政府就告訴全世界:我們有多少小時的義工服務。交功課!這與我們所說的互相照顧真是兩碼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