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就制訂道歉法展開諮詢

2015-06-23

【香港中通社6月22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22日表示,香港調解督導委員會就是否在香港制訂道歉法例,展開6個星期的公眾諮詢。

道歉法例主要是藉澄清道歉的法律後果,提倡和鼓勵道歉,促使各方可友善地和解爭議。

當不幸事故發生後,造成傷害一方可能有意向受傷害的一方所蒙受的損失及痛苦表達歉意。即使前者真誠相信自己沒有做錯,但出於好心及善意,仍想向對方表達慰問或同情。然而,各方一般都不願意道歉,而律師通常也不願建議當事人道歉。原因是道歉的法律後果並不完全清晰,而且道歉可能會在相關的法律程序中被用作確定法律責任的依據。

道歉法例並非新事物,美國、加拿大、澳洲和英國等多個司法管轄區已制訂相關法例。

為進一步在香港推動調解的發展,律政司司長在2012年成立調解督導委員會,其轄下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負責考慮是否有需要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督導委員會在檢視規管架構小組委員會所擬備的報告後,建議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

諮詢將於8月3日結束,市民可將意見書電郵至調解督導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