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八仙樂園違規出租場地 變更設施用途未上報

2015-06-30

【香港中通社6月29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炸重大公共安全意外,繼被勒令停業後,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29日表示,八仙樂園違規出租場地及變更遊樂設施的用途,且未向主管的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同意,屬違規行為。

觀旅局表示,八仙樂園雖在18日進行緊急救護及救難演練,這項演練是依據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35條,觀光遊樂業應設置遊客安全及醫療急救設施,並建立緊急救難與醫療急救系統,針對園區營業項目水域遊樂設施所可能衍生的意外事故進行演練,如溺水、骨折、跌倒等。

這次彩色派對活動粉塵爆炸事故,因為不是屬於八仙樂園原營業項目及遊樂設施,並非演練範圍。

觀旅局說,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八仙樂園在園區水上遊樂設施辦理非營業項目活動(抽乾泳池池水辦理彩色派對活動),涉及遊樂設施出租及變更用途使用,並未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同意,屬違規行為。

觀旅局指出,八仙樂園屬重大投資案件,該觀光遊樂業的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所以新北市政府將要求未來觀光遊樂業辦理活動或分租遊樂設施,應向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