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50707號
2015年07月07日
星期二
新預算綱要法官的答話
2015-07-07
政府推出新《預算綱要法》諮詢文本,該法律能否解決現有的嚴重問題?現把財政局官員昨日的答案交給讀者判斷。有記者提出,輕軌不斷超支,運建辦的預算被批評存在問題,新《預算綱要法》如何解決那些問題?
新任財政局副局長楊燕梅表示,將來,在編制年度預算時,部門不只提出該年度的開支,也要提出整個項目需要多少資金和多少年期才能完全,以及往後要否必須的追加。以上的資料都要交給立法會審議。
另外,每一季完結後的三十天,政府會向立法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讓立法會得悉項目是否按計劃進行。若出現偏差的話,部門需要提供資料,甚至要派員解釋。
有意見批評,本澳只有可以隨時更改的估算,沒有法定的立項預算,以致出現重大弊漏。新《預算綱要法》有沒有預算的法定要求,以免再出現「估估吓」的情況?楊燕梅表示,該局一直向工務部門查詢資料。
也有記者提出,新《預算綱要法》如何避免部門作大預算,以致日後不用申請追加?新任財政局局長容光亮表示,在專款專用方面,新法規定,已通過的預算,若要增加的話,必須由立法會審議。若總預算金額不增加的話,只是預算項目交或替代,由行政長官批准便可。
容光亮又指出,現時,政府部門在預算執行完結後才提交報告,新《預算綱要法》將增設預算中期報告。在財政年度內,立法會、審計署等便可知悉預算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