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公僕曠工 年 被法院判賠款 萬

2016-02-24

西班牙一名負責管理污水處理廠大樓公務員,曠工至少6年,直至有資格領取長期服務獎才被揭發。法院裁定他賠2.7萬歐元(23.7萬港元),為其除稅後一年薪金,亦是他曾任職機構可追討的最高罰款。

69歲被告加西亞(Joaquin Garcia)在東窗事發後退休,案情指污水廠與地方政府指他受對方監管,污水廠主管長年不見其人影卻不以為意。加西亞稱自己因家庭政治立場受欺凌,被人打發到污水廠。

西班牙《世界報》引述他身邊人稱,加西亞因養家而不願舉報,他雖沒按正常時間上下班,但有到辦公室讀哲學書打發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