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援非無的放矢!路環高強度發展應劃句號

2016-02-26

【本報訊】「澳門只有路環這片淨土。國內的專家強調,山體和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資源。錯建的樓宇,可以拆卸。但是,山體一旦被破壞、開挖,是不能復活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胡玉沛認為,路環的高強度發展模式,應該劃上句號,這是有法律可以援引的 (見另稿)。

對於路環田畔街的疊石塘山將被大幅開挖,除了在審批程序提出問題 (見另稿) 外,胡玉沛也表示,政府部門審批相關建築項目時,應該預見「城規法」、「文遺法」、「土地法」將會實施,應該考慮到相關法律的原則:可持續發展、留資源給下一代、維護發展和大自然之間的平衡等。而且,本澳在總體和詳細規劃出台前,當局應採用相關的技術指標,以防範生態、文物的重大損失。

然而,田畔街項目的最終結果是缺乏很多宏觀的考慮,出現規劃上的不公。原因之一是,疊石塘山已建有涉及隔離傳染病康復者的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在這麼重要的公共設施的鄰近地段,當局准批興建大規模的私人住宅項目,是否恰當?

私人項目發展強度高於公共設施理何在?

另外,位於半山的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其高度只是海拔八十米,樓高約四十米。鄰近石排灣郊野公園旁邊的公屋 (安順大廈) 只是海拔七十米。然而,現時公眾反對的田畔街建築項目,其高度為海拔一百米,且有眾多塔樓。胡玉沛認為,當局要解釋,准許私人項目的開發強度高於公共房屋和公共設施,理據何在?

開發大型私人屋苑有違路環規劃

「那片 (田畔街建築項目的) 土地是九六年開案卷的,當時,大家認知那規劃是低密度建築發展方向。但是,為何輾轉變成 (現時的)高開發強度的大型私人屋苑、有眾多塔樓的發展模式呢?這與路環區規劃方針是有所違背的。」胡玉沛指出,田畔街附近有工業遺址,可成為村落旅遊的資源。然而,現批准在那裡旁邊發展高強度住宅項目,當局有否對此作出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