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現有山體 胡玉沛求停發155米高公屋規劃條件圖

2016-11-01

【本報訊】工務局提出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在一百五十八點二米高的大潭山山腰,興建一百五十五米高的公共房屋、九十米社會及公共設施。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胡玉沛昨午表示不贊同,並懇求工務局暫停發出該地段的規劃條件圖。他提出的部份理由如下:

從生態保護角度考慮,政府建議的海拔九十米及海拔一百五十五米最大許可樓宇高度限制已達到大潭山際高點。若按此限高興建,日後建成的塔樓群將徹底破壞大潭山南向的自然山體景觀,亦將同時遮擋位處介乎海拔七十二至海拔八十五米的大潭山環山徑以至大潭山郊野公園南向的視域。

地段內,鄰近雞頸山馬路尚有大片長有植被的原好山體,屬不可再生資源。但是,規劃條件圖草案沒有將該原好的山體劃作非建築綠化帶、保留現有山體等限制區域範圍。這未能滿足《城市規劃法》第四條第 (五) 項及第 (八) 項有關可持續發展及保護環境原則。

從城市規劃角度考慮,地段北靠垃圾焚化廠,南望澳門國際機場及九澳發電廠,污染源所產生的空氣污染及懸浮粒子,以及每天航班升降漸見頻繁的機場所產生對噪音,對地段的影響有多大仍是未知之數。故此,在環評報告未編制完成前,不宜在此階段貿然判斷該處已屬宜居之地。

據報道,地段預計可建八千個單位,假設每戶共三位家庭成員,估計該地段居住人數將達二萬四千人以上。然而,規劃條件圖草案沒有詳細劃出適合住戶的各項生活配套設施用地 (如學校、街市及康體休憩設施等)。在缺乏具體社會及生活服務等設施比例劃分之情況下,實在難以保障該社區住戶的居住品質。

交通方面,鄰近地段的偉龍馬路本身已屬現時往返友誼大橋、大型交通口岸以至接通路氹城大型綜合旅遊設施的高流量主幹道;加上規劃條件圖草案指出,部分地下空間將需預留作興建大潭山隧道之用。周邊的路網能否應付此明顯的流量增幅?當局可有預先編制該區交通評估報告?

胡玉沛建議:劃定山體部分為「保留現有山體」、「非建築綠化帶」範圍;最大許可樓宇高度降至海拔六十米;在發出地段規劃條件圖前,先完成編制環評報告及交通流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