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伴侶已註記2060對 同婚『釋憲』後當局擬先放寬註記

2017-06-01

【香港中通社5月31日電】臺北消息:台灣地區同婚“釋憲”案通過後,引發爭議雖仍持續延燒,但“行政院”已成立同婚相關法制作業專案小組,並首先考慮放寬同性伴侶可至當局內政部門註記。最新統計顯示,到今年4月底,台灣已有2060對同性伴侶註記。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1日協商有關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當局法務部門次長陳明堂列席時稱,“行政院長”林全日前已指示秘書長陳美伶召集相關部會討論,儘快提出衝擊最小、最有共識的法案送到“立法院”。

陳美伶說,“行政院”已成立同婚相關法制作業專案小組,預計每週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整合意見,討論法規配套及法案研擬,但首先考慮放寬同性伴侶可至內政部門註記。

關於同婚應該要立專法或修正民法等爭議,陳美伶指,重點是要先整理同性伴侶希望的權利、如何保障同性伴侶實質的權利義務。同時,討論和現行法律有哪些衝突,接著才能討論要用專法、民法修正、民法專章,甚至第四種方法,用哪些方式“不是現在就要給的答案”。

她介紹,台灣目前有11個縣市已經辦理同性伴侶註記結婚工作,包括六都及宜蘭、彰化、新竹、嘉義縣市。到今年4月底,已統計有2060對同性伴侶註記,其中女性有1643對,男性有417對。

陳美伶也呼籲縣市對同婚註記抱持開放的態度,萬一有縣市拒絕,可以考量讓同伴侶到內政部門戶政司註記。她說,打算在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時,與內政部門討論進一步放寬同性婚姻註記的方式。

本月24日,台“司法院”就一宗同性婚姻案“釋憲”,作出“釋字748號”解釋,宣告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二人結婚“違憲”,要求立法機構於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這一“釋憲”引起關注,也引發社會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