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檢走私鮮活食材

2017-06-30

【特訊】澳門海關與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於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期間,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分別查獲本澳8間食肆及1個攤檔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疫鮮活食品類食材,共檢獲蔬菜304.79公斤及肉類29.3公斤。

民政總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與民署食安中心將持續打擊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及時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透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走私食材活動,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

海關及民政總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即向海關或食安中心舉報。海關熱線2896 5001、食安專線2833 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