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離婚‧躁夫發狂 滾油通渠水潑妻

2018-07-17

【本報訊】一名躁漢與妻發生爭執失去理性,竟以滾油和腐蝕性液體潑向妻,致妻身體多處大面積灼傷,更傷及眼球有可能完全失明。躁漢出手之狠令人髮指,事後被警方拘捕,控以加重傷人罪。

被捕男子姓黃、四十歲、任職保險經紀;案中女事主三十一歲、任職地產經紀,二人結婚八年,育有一名六歲兒子。一家三口聯同菲傭居住氹仔奧林匹克大馬路一單位。

案情指,黃與妻子於前年底感情開始生變,妻子更多次提出離婚要求,惟黃拒絕;直至本月十二日深夜,妻子在家中再向黃提離婚,並談及兒子撫養權問題,但二人未能達成協議,言談間雙方更發生激烈爭吵。

黃似乎失去理性,一怒之下衝進廚房,以水杯倒出約一百毫升通渠水,以及用煱燒滾約二百五十毫升的食油,再端著滾油和通渠水走出聽間,正面潑向妻子。女事主猝不及防,面部及身體大面積被潑中,負傷逃入工人房抱著菲傭求救,令菲傭身體也沾上腐蝕性液體被灼傷。女事主其後再走出單位向鄰居求助,由鄰居協助報警。

救護員接報到場將女事主送院救治,經檢驗,女事主的臉部、頸部、胸腹及四肢多處有二至三級燒傷,約佔全身面積的百分之四十至四十五;眼球部分遭腐蝕性液體四度燒傷,視力嚴重受損,日後有可能失明。

行兇的黃某事後在單位內被捕,司警並將其拘留,經調查後,司警將黃控以控以加重傷人罪,移送檢察院處理。司警事後通報社工局及教青局,為事主六歲兒子提供支援。

不忿被吵醒‧狂夫揮刀傷妻

【又訊】另一名本與妻子感情欠佳的躁夫,因不滿睡覺時被其妻子嘈醒,竟揮菜刀襲擊其妻子,令妻手臂多處受傷。涉案躁夫事後被警方拘控。

被捕男子四十四歲、任職莊荷,其妻四十二歲。兩夫婦結婚已廿年,但近年感情欠佳,經常爭吵及鬧離婚,夫婦亦分開上下床睡。

本月十三日凌晨,女事主下班回家,發出的聲響把丈夫嘈醒,丈夫極為不滿,雙方因而發生爭吵,惱羞成怒的丈夫竟從廚房取出菜刀襲擊妻子,致妻的左臂多處受傷。事件驚動了鄰房的女兒報警。

司警事後將涉案丈夫控以加重傷人和禁用武器罪,已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