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人引狼入室

2018-07-17

【本報訊】一名內地商人日前在路氹娛樂場與初結識的一名同鄉結伴耍樂後,讓輸錢的同鄉到酒店房間度宿,翌日發現該同鄉盜取他放於背包的十萬元籌碼。司警據報到場揭發賊人身上有四張偽造個人証件。

涉嫌盜竊和偽造文件的內地男子姓高,二十四歲,報稱工人。

本月十一日,一名二十六歲內地男商人到本澳旅遊並入住路氹一娛樂場酒店,隨後到娛樂場耍時結識了高姓同鄉男子,兩人結伴耍樂至十四日凌晨四時許,高姓同鄉因輸光金錢,要求借用事主酒店房間休息。

事主答允一同返回房間,將身上八個共值二十六萬元的籌碼放進保險箱內後休息,翌日上午事主和高起床執拾物品準備退房,將保險箱內八個籌碼放入背包,然後將背包放於床頭後進入廁所,期間事主見高正拿取他背包內的籌碼,於是喝問高男。

高辯稱是拿取籌碼拍照留念,事主待高拍照後要求取回籌碼,當他點算時發現一個面值十萬元籌碼未有交回。此時,高要求事主借該十萬元籌碼他到賭場賭博,事主拒絕著他交回不果,於是報警追究。

司警稍後據報到場調查時,事主發覺放於背包內六千港元現金失去。司警員在高身上搜出四張同是高男身份的偽造身份証,遂以加重盜竊和偽造文件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