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獨裁

2010-02-23

民主與獨裁如何分辨? 英國二戰時首相邱吉爾有過確切的分析,其中包括人民對於當時的政府有無發表意見及批評的權利? 人民對於其不贊同的政府,有否推翻之權利?且能在憲法途徑以行之! 各級法院是否不受行政干預,且不與任何政黨勾結? 僅以六十多年前邱吉爾的「民主與獨裁之辨」的其中三項標準,來檢視今日正大國崛起的中國,不難發現,我們祖國距離民主國度尚遠。 近來一些事兒正好說明這點。 書生因言賈禍,劉曉波只因發表了要建設民主中國的「零八憲章」,即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監十一年。 為追求真相,揭露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亦被以同樣罪名判刑五年,譚平靜面對,支持者則為中國法治感到悲傷。 同樣地,為「結石寶寶」家庭,四出奔走,追求公道的趙連海,竟被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令人哭笑不得! 自由、平等而致民富、民樂,國強才有意義,即使有最好的衣食住行,如果沒有民主的權利,這民族的人格都是不完整的,何況今日中國仍還是貧富懸殊、官富民窮的社會,生活在獨裁大國,決不是十三億人民的意願。         東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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