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新聞法出版法與時並進

2010-03-17

【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修改《新聞法》和《出版法》,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兩法的修定是與時並進,並將以捍衛新聞自由作為原則。 崔世安表示,《新聞法》和《出版法》現時已實施二十多年,因應互聯網、資訊發展,新聞局提出有需要修改兩法,讓法律與時俱進,強調法行的修定會把遵循保障新聞自由作為最大原則;希望能夠更好地支持澳門地區傳媒的工作。 被問到本澳民主政制發展步伐,他回應,經過了共兩屆政府,嚴格遵守基本法的規定,第三屆政府上任兩個多月,認為此階段適宜聽取各界對政制訴求的意見,亦會落實進行有關工作,但沒有提出具體時間表。至於被香港記者問及過往出現香港傳媒或社會人士被拒入境,他指該個案並不是在他上任時發生,將會作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