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322號
2010年03月22日
星期一
支持推行強制節能
2010-03-22
【特訊】《澳門特別行政區能源效益狀況二OO九》研究報告顯示,五大界別逾半數受訪者表示支持及非常支持政府通過立法推行強制性節能措施,不少認為應該首先從建築物能效標籤、電器能效標籤和停售鎢絲燈開始。為此,研究報告分析認為,政府相關機構宜先通過制定指引,經過多方面意見諮詢取得共識後,循序漸進地通過立法推行強制性節能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是次調研對於未來政府通過立法推行強制性節能措施,不管是受訪市民還是受訪企業/機構的代表,有超過一半以上表示支持及非常支持,其中酒店業界的支持率最高,逾九十五%﹔其次非政府機構的寫字樓和辦公室﹔即使是支持率稍低的零售業仍有五十六%。其中,在支持及非常支持的受訪者中,基本上認同政府應該選擇從建築物能效標籤、電器能效標籤和停售傳統的鎢絲燈方面著手推行。同時,基本上一致認為政府若推行強制性節能措施,應該設定過渡期,由六個月至二年不等。至於部分反對立法推行強制性節能措施的原因則包括:支持節能措施,但不應該強制;政府應帶頭做,不能強制市民;強制難監管;應該從教育入手;政府應採取其他措施幫助市民,而不是強制等等。 根據調研結果分析,研究報告針對問題提出三項政策建議:一、現行的節能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市民的一般節能行為還需要進一步改善。因此政府應持續加強節能意識、節能行為、節能方法的宣傳教育;二、建議先制定指引,經過多方面意見咨詢取得共識後,才循序漸進通過立法推行強制性節能措施。且建議先從建築物能效標準、能源效益標籤方面嘗試立法,強制性執行;三、建議定期展開針對性較強、專項性的能源效益調查,更全面、準確地收集最新能耗資料,以利推行更有效的商業用戶節能措施,制定更有效的商業用戶節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