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趙作海案」已追究6責任人

2010-05-15

【中新社鄭州五月十四日電】(記者 李貴剛)截至五月十四日,轟動中國內地的河南「趙作海案」已有六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他們分別是涉嫌刑訊逼供的三名警員和負責審理此案的三名法官。不過,仍有五名責任人未傳出受到追究的消息。 十四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媒體披露,當年負責審理趙作海案的三名法官——審判長張運隨、審判員胡選民、代理審判員魏新生現已停職接受調查。停職前,這三名法官均在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 加之五月十二日三名涉嫌在此案中刑訊逼供的警員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一人在逃),至此,「趙作海案」已處理六名責任人。 當年負責調查「趙作海案」的另外五名責任人,還沒有傳出如何處理的消息。他們其中三人已經「升遷」官職,另外兩人現從事律師工作。時任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朱培軍,現任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行財處處長;案件負責人丁中秋,現任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另一名案件負責人羅明珠,現在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紀委工作;當年出庭支援公訴的兩名檢察官汪繼華和鄭磊,先後離開檢察院,現在某律師事務所任律師,兩人電話一直「盲音」。 五月九日,「殺害」同村人在監獄已服刑十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趙作海,因「被害人」趙振晌的突然回家,被宣告無罪釋放,河南省有關方面同時啟動了責任追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