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家族囤地碰不得?

2010-06-07

【特訊】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指部分與政府官員關係密切的發展商,長期囤積土地,延誤本澳應有的產業及社會設施發展,政府可否向公眾交代如何處理?吳國昌質詢對於土地經公開競投後,投資者兩年內沒有開發的住宅樓宇用地,政府會否切實執行收回土地,以政府直接興建或再公開拍賣的方式,用於增建公屋及符合城市規劃的用途?吳國昌的質詢又指,現任行政長官的家族於二OO六年,獲特區政府免公開競投批給一幅一萬多平方公尺的路氹城土地,至今超過三年仍未動工發展,政府會否切實執行收回? 吳國昌書面質詢如下: 「特區成立以來,部份與政府官員關係密切的發展商長期囤積土地,既延誤本地應有的產業及社會設施發展,又突顯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新一屆特區政府聲稱推行「陽光政府」,實應果斷公開處理長期囤積土地問題。本人因此於今年三月提出書面質詢,並特別重點就兩幅於零八公開拍賣土地,一幅零六年指定作物流中心批地,以及一幅涉現任特首家族零六年獲批地等三種涉嫌長期囤積土地未收回的特別情況,促政府落實以陽光政策交代處理。今年五月底收到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遵行政長官指示作出的回覆,就兩幅於零八公開拍賣土地,及一幅零六年指定作物流中心批地的相關問題作出初步交代,但對於涉現任特首家族零六年獲批地等三種涉嫌長期囤積土地未收回的問題則迴避不提。 為此,本人提出跟進質詢如下: 一、政府覆函承認零六年指定作物流中心的兩萬多平方公尺批地現已須基於新的規劃重新檢討調整土地用途,卻仍採措施收回。既然過去藉口產業發展免公開競投批地已完全荒廢延錯過了發展機遇,特區政府可否向公眾交代如何處置?會否果斷收回土地,從速推動發展,以利產業適度多元化的發展? 二、政府覆函承認兩幅於零八公開拍賣土地至今竟只交一成訂金而無依約發展,而政府亦已指發展商打算修改的計劃不符合城市規劃條件,卻仍採措施收回。對於土地經公開競投後,投資者在兩年內沒有開發的住宅樓宇用地,特區政府可否向公眾表明,會否切實執行收回土地,以政府直接興建或再公開拍賣的方式,用於增建公共房屋及符合城市規劃的用途? 三、現任行政長官的家族於二零零六年獲特區政府免公開競投批給一幅一萬多平方公尺的路氹城土地,現在已遠超三年土地利用期仍未動工發展。政府覆函何以偏要完全迴避關於涉現任特首家族獲批地涉嫌長期囤積未收回的質詢?涉特首家族免公開競投批地卻超過指定土地利用期沒有依計劃發展的問題,是否真的碰不得?特區政府會否切實執行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