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望規範六特別出納自治機構會計格式

2010-06-08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細則性討論《二零零八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委員會向政府代表反映,希望能處理好不受公共會計制度規範的六個具特別出納活動的自治機構會計合併帳目格式,以使帳目更清晰。 公共財政管理制度行政法規自二零零九年修改後,包括金融管理局、郵政局、退休基金會等六個具特別出納活動的自治機構,可根據他們的運作特性,採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表示,委員會關注到,在《二零零八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中,發生由於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與現金入帳制度入帳時間有出入,令當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在合併帳時出現大金額的出入,雖然在最後總金額是一致,但委員認為,出現該情況令人易混淆,希望處理好六個不受公共會計制度規範的公共部門會計合併帳目格式。並希望,類似的會計帳目格式不要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