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法或分年齡層訂保障

2010-06-09

【本報訊】礙於立法的技術難度及前期工作的推遲影響下,社工局表示長者法立法之時間將延後,現計劃於下月在長者事務委員會下設小組跟進,料草案最快年底才有初稿、明年底送立會審議;委會未來會探討法案對象是「一刀切」對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還是在這當中分年齡層訂不同程度之保障,即越大越多保障。  

法案延至最快明年底送立會 在完成《立法保障長者首階段諮詢意見彙整文本》近一年之後,在昨日由社文司司長張裕主持的長者事務委員會中再討論有關立法工作。 會後社工局局長葉炳權(見圖)表示,相關立法因技術較複雜,牽涉範疇甚廣,照現時工作進度,已未能按預定於今年底完成立法,但他們會爭取今年底編寫好法律文本,再交委員會修訂及向公眾諮詢,若「一切順利」,料推遲至約明年底才有法案送立法會通過。  

長者保障法採綱要形式 葉炳權說,立法方向及精神已取共識,考慮到各部門現存各不同與長者有關的法律或措施等,如養老或退休的制度等,難以統籌細緻訂定,故法律將採用綱要形式,集中於闡述精神或意向方面,著重保障長者地位、權利、生活保障、住屋、醫療、社會服務等各方面。屆時由各部門在屬下的有關長者的制度或工作,按本澳情況去融入,不斷完善長者的權益和福利。 跟進立法保障長者小組下月成立 原於去年中稱「短期內」設立跟進立法的專責小組,將於下月成立,分別由委會內的社工局、理工、仁慈堂、明愛、街總、工聯及鏡湖護院共七代表組成,暫定每兩月開會一次,其屬輔助性質,主要工作是審議法案文本、向委會提供意見建議、推動社會關注長者權益及立法工作,以及收集民意。  

傾向六十五歲納入保障 現當局構思將長者定義以六十五歲為界線,其或以上的即受法案保護。葉炳權透露,委員對應是「一刀切」還是「分層」各有意見,如是否要在八十歲劃作分水嶺,在其以上的能享有更多保護保障,他們都還未定案, 這在日後專責小組在立法過程中將重點探討,屆時或在編寫具體條文時審視那一種較適合,而基於法案是綱要形式,在此方相對有空間,但最終都會考慮分層會否造成人們相互間產生界線、歧視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