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通關要協商 拒人入境有法理

2010-07-09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是否延長通關時間,牽涉面甚廣,需要與中央決策部門協商及決定。他並否定招聘文職人員負責出入境口岸工作,認為需要審慎考慮和研究。至於拒絕有的香港人入境,他重申是按照內部保安綱要法。 議員陳偉智向當局提出口頭質詢,詢問政府是否會在短時間內與珠海方面協商,提前半小時通關,同時爭取早日實行二十四小時通關,以解決關閘口岸擁擠的問題,方便在珠海和中山居住的市民,以及外地勞工。 列席會議的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回應時表示,關於澳門與珠海邊境通關時間問題,由於涉及政府的政策、邊境的管理、海關運作、衛生檢疫、口岸接待能力、商務運輸業界和市民旅客的利益等等一系列問題,影響面甚廣,需要內地與澳門雙方,中央決策部門協商及決定。無論是提前半小時或實行,二十四小時通關,都需要基於這個前提。他說,保安當局對於通關時間問題高度關注,對各種意見作深入研究和可行性探討。除了考慮硬件配套設施和有關法律問題之外,也會在具體技術性問題,與內地相關部門共同商討。 他表示,治安警察局派人參與粵澳口岸合作專責小組的工作。根據該小組會議記錄,就邊境站開放時間進行調研和磋商。他說,保安當局作為政策執行機構,一定依法執行出入境管理工作,配合及推動有利於經濟民生的策略。一旦決定延長通關時間,相信出入境部門、海關、治安部門有條件及能力承擔新的任務。 對於陳智提出是否會招聘文職人員負責出入境口岸工作,張國華表示,出入境部門會研究社會各界提出的各種建議,研究時會對各方案的利弊作充分全盤的考慮,尤其是對社會影響和部門運作等方面,適當的時候提出建議的方案。以建立一個現代化高效的出入境管理部門為目標,重點是如何改善效率,提高服務素質,而並非是否由文職人員取代軍職人員的工作。 他說,畢竟保安部隊和機構有其特殊工作性質,即是一些通常被認為是文書的工作,其實也需要一定的警務專業知識及技能。故此,無論是文職還是軍裝,都要給予大量的培訓和訓練。更重要的是,假如使用文職人員擔任那些工作,需要對現行的法律作大量的修改,需要審慎考慮和研究。 對於陳偉智質疑警方濫用自由裁量權,拒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入境澳門參加學術活動,張國華表示是根據特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及相關的法律規定,拒絕不符合入境條件的外地人士進入澳門,以維護澳門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讓市民安居樂業。他說,歡迎外地人士來澳旅遊或學術交流,但對一些意圖威脅澳門穩定的人士,治安警察有責任依法拒絕其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