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712號
2010年07月12日
星期一
陳文敏:澳特區距人權法治仍遠
2010-07-12
【本報訊】在四月底被警方以違反《內部保安綱要法》而拒絕入境澳門的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陳文敏指出,澳門特區在貫徹人權、法治方面仍有很遠的路要走,在行政運作與監察機制方面均出現問題。立法議員陳偉智認為,當局的入境決策飄忽和不穩定,他們不是執法,而是玩忽法律。 五月下旬,立法議員陳偉智引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教授在四月底被拒入境一事提出口頭質詢,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於上週四回覆指,治安警察局有責任依法拒絕一些人士入境,以確保本地區的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破壞。本報上週五透過電郵聯絡陳文敏,他認為「保安司司長只是重申一些陳腔濫調」。 陳文敏在零九年三月應澳門大學邀請來澳講學被拒入境。今年初,澳門檢察院還邀請陳文敏來澳出席會議。今年四月,他再次應澳門大學邀請來澳講學獲准入境,然而,三天後,他帶同幾位學者來澳午膳卻再次被拒入境。陳稱:「諷刺的是近幾個月我往來北京、台灣、出入境均非常順利,唯是澳門當局獨持恐懼。」 兩度被拒入境的陳文敏提出多個問題:「這些決定朝令夕改,亦難以解釋為何四月中入境不會對澳門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構成威脅,三天後卻會造成威脅?若然我會對澳門構成威脅,為何四月中又讓我入境?若保安司司長認為我會對澳門從事非法或威脅澳門地區的穩定的活動,不知有何證據?」 陳文敏指出,澳門特區在貫徹人權法治方面仍有很遠的路要走。在被拒入境一事中,他覺得可能是一些中層官員出錯,前線人員只能執行職務。經過零九年被拒入境後,「仍會發生這種自相矛盾朝秦暮楚的事情,明顯是行政運作與監察機制均出現問題。」
撰文指澳早成內地城市 在四月被拒入境後,陳文敏於《明報》撰文:「去不成澳門也不是甚麼損失,倒是為澳門惋惜。空有一國兩制的優勢,卻不懂好好把握兩制的特色。金碧輝煌的賭場背後,始終沒有一套核心價值和精神。近年香港的管治思維已愈來愈像一個內地城市,澳門則早已成為內地城市,兩制早已蕩然無存。」 記者問陳文敏會否再來澳門?他表示,已推卻澳門大學的邀請,不會出任其教授晉升委員會成員,以避免因再次被拒入境,給澳門大學帶來不便。日後除非澳門政府誠意邀請,否則,他認為沒有甚麼特別需要到訪澳門。 提出口頭質詢的立法議員陳偉智稱:「對於我所提的問題,尤其是關於警方如何合理地運用《內部保安綱要法》,保安司司長的答覆不能使我滿意,他只是重申『依法執行』的說法。」陳偉智認為,這不是一般的個案:「警方多次用類同的手法來處理同一個人的問題,顯示警方的執法水平、方式是存在缺失的。」 陳偉智注意到保安司司長在回覆中提及,因不同的時刻出現不同的變化。陳偉智認為,陳文敏被拒入境正是反映,警方在敏感時刻反應過敏。對於陳文敏有時獲准入境,有時卻不能,陳偉智認為這不是因為當事人有問題,而是因為接近「敏感時刻」所致。
陳偉智批玩忽法律 陳偉智指出,這事件反映警方沒有執法的尺度、準則,是對陳文敏不公平的,亦是不尊重法律,也為前線執法人員構成困擾:「上層的決策是這麼飄忽和不穩定,他們不是執法,而是玩忽法律。」陳偉智稱,司長在回覆中沒有承認錯誤:「連承認錯誤都不做,日後怎樣改善和提升?」 據陳偉智了解,被拒入境的人士可向本澳法院提出申訴。另外,有當事人再嘗試來澳,探尋警方的調整能力。迫使警方認真思考拒絕當事人入境是否有充足理據,從而作出修正。陳偉智表示,很樂意接待再次來澳的陳文敏,與他交流法律、人權、政制等課題:「不要因為警方的不合理,而不去敲開不應關上的門。」 這事件並非與本澳市民無關的,陳偉智認為這是維權意識的課題。「如何建立和諧社會?如何令社會穩定?首要是每個人能夠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這權利亦應得到其他人的尊重。」陳偉智指出,陳文敏被拒入境,其人權受到傷害,也得不到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