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00812號
2010年08月12日
星期四
卑鄙‧高尚
2010-08-12
詩人北島的名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 多數人都會為這兩句詩神傷,筆者卻認為還不可怕,因為卑鄙使詐者都要為他的所為付出名聲,高尚者就算是含恨而死,也都得到了他的「身後名」。 最可怕者是「高尚是卑鄙者的通行証,高尚是卑鄙者的墓誌銘」;有什麼會比卑鄙獲利而續享高尚名分,又或藉「高尚」身分而可卑鄙獲利,更令人氣憤? 就批出那十個永久墓地事件,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出的所謂「聲明」,只搬出一大堆法例來,証明「依法」,對問題的核心—是否有人「以權謀私」?全然迴避,不單不能釋疑,還被人覺得玩弄法例手法,全無誠意說明真相,交代事實! 其實,司長辦公室只要公開哪九個獲批永久墓地(一申請者自動放棄)的申請者名單,或至少交代司長的親朋戚友下屬等關係人有沒涉及其中,事件便可得出一個清晰圖像,讓市民大眾去判斷是否涉及「以權謀私」了,這麼簡單的事情,司長至今為什麼選擇不做?繼續讓自己陷於被猜疑的狀態? 也許,事實就如高天賜議員所踢爆內容一樣,所以才無言以對,又不肯承認以權謀私,故才先祭出「依法」的擋箭牌再徐圖後計。但這樣再拖下去,只會繼續損害司長的形象與特區的威信。 又或,「卑鄙」與「高尚」已不重要,尤其在當今的特區官場上,握有權力的人,不鑽下空子,為自己為朋友爭點「小利」與「方便」,就是對不起自己,只要一切「依法」辦事,民可奈官何?此謂「權為官用」,「利為官謀」也。有關官員已渾忘公平、公義,更早已背棄了「陽光」。 東方生 訂正:本欄本月九日文章第三段文首特區十年下來,下句「經濟發展飛升」…漏植,特此補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