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未具條件設民宿

2010-08-25

【本報訊】旅遊局副局長文綺華表示,澳門的居住環境密集,暫時未有條件在設立民宿。她重申,執行《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的旅遊局人員「不是一入屋就馬上封屋」,在搜得證據後,才採取臨時封屋措施。對於地產業界指法律影響租賃市場,文綺華認為,除非租賃單位與「非法住宿扯上關係」才會受到影響。 旅遊局副局長文綺華昨午出席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的新聞發佈會,對於地產業界建議政府設立「民宿」發牌機制,她指出,外地的民宿一般是房東與旅客同住,而且往往是設於獨立屋,她以台灣的山區為例,旅客入住民宿可體驗當地的民情。然而,澳門居住環境密集,若在的高層樓宇設立民宿,將有很多陌生人出入,使其他居民感到不安。她認為,現在,仍缺乏在澳門設立民宿的合適條件。 另外,據旅遊局的分級,「兩星級酒店」、「兩星級公寓」、「三星級公寓」一般被視為提供經濟住宿服務,現時,本澳合共有四十三間,有一千三百七十七間房間。「兩星級酒店」在上半年的入住率約七成六,「公寓」的入住率不到五成五。文綺華透露,當局已收到申請,有投資者計劃開設兩間「兩星級酒店」及三間「公寓」,她預計,本澳有提供經濟住宿的發展空間。  

非法提宿授權才封屋 早前,有地產界人士認為旅遊局執法權力過大,文綺華重申,旅遊局工作人員「不是一入屋就馬上封屋」,而是先進行搜證,從居住者的口供和環境的證據來判斷,如有提供非法住宿的強烈證據,才採取臨時的封屋措施。另外,當局收到舉報並進行調查後,證實有些單位不是提供非法住宿,文綺華指出,單位內的人士非常合作,直至現時為止,仍未收到居民投訴被當局滋擾。 對於地產業界人士指《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影響租賃市場,文綺華認為,一般的、正常的租賃行為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除非相關單位與「非法住宿扯上關係」才會受到影響的。 據文綺華介紹,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於八月十三日生效至昨日下午五時,旅遊局根據所掌握的調查資料及舉報,累積檢查了三百O一個單位,當中有三十六個證實為一般住宅單位,封印了三十二個懷疑用作非法提供住宿單位,對其餘單位有需要跟進調查。 這些被調查的目標單位中,在現場調查時候,部分已空置或無人居住,另一些為誤舉個案,例如有不存在單位、勞工宿舍及懷疑非法製造食物工場;對於其他懷疑仍用作非法提供住宿但無人應門單位,旅遊局及警方繼續偵察調查。若有需要,旅遊局局長可向刑事起訴法官申請司法命令狀,批令後有權進入單位調查。 行動至今共帶走二百八十名住宿者,包含六名經營者、四名招攬者、四名控制非法提供住宿單位者 (管理人)、兩名不合作義務住宿者。住宿者中有五名逾期逗留人士及一名非法入境者。至今,旅遊局已票控兩名不合作義務者,又對涉及違法的經營者、招攬者及管理人進行實況筆錄並展開制裁程序。 根據法律,涉及單位的所有權人 (業主) 有特別合作義務,六單位的經營者當場抓獲並通知業主,六名業主已經主動聯絡旅遊局交代情況,旅遊局亦已去信通知另外十名涉及單位所有權人 (業主),要求他們在法定三十天內聯絡旅遊局提供有助調查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