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獎新聞 港澳大不同

2010-10-11

一位教導新聞學的大學教授叮囑畢業生:「不能在關鍵時刻缺席,不能在真相面前失語。」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無論中方或西方如何評價劉曉波,中國人獲諾貝爾和平獎該是一件重要事件。有重要事件就有新聞報道,越是重要,篇幅越大,成為頭條新聞的機會越高,這是新聞專業的運作常理。 然而,諾貝爾委員會宣布頒授和平獎給劉曉波的第二天,澳門僅有四份報章報道這消息,沒有一份以頭條處理,其中兩份是三百多字,一份是四百多字,一份是千多字。再看同是特區的香港,八份報章的頭條是劉曉波獲獎,相關的報道及評論,少則一份報章有三篇,最多竟有廿八篇。 「若該列為頭條,卻不列為頭條,若該以數千字報道,卻以數百字報道,甚至不報道。」原因何在?「新聞自由」是難以界定的,最淺顯的理解就是編採人員「忠誠而獨立地」實踐自己堅信的新聞專業理念 (如:以合比例的篇幅及位置報道事件),不受外來 (如:政商界) 的干預。 究竟,澳門有多大程度的新聞自由?相信讀者自有判斷,新聞工作者心裡也有答案。當然,字數不能代表一切,若在揚揚萬字的報道中,僅有單方面的資訊,同樣是違反新聞專業的表現。值得注意的是,在文明的社會,傳媒總會打著「為民喉舌」的旗幟,屬真或假,讀者可在重大事件後的報道內容得到答案。 澳門算是資訊自由流通的地方,就算本地媒體隻字不提劉曉波,市民也可透過外地媒體接收非常充裕的資訊。那麼,為甚麼本地報章仍要爭取全面、客觀報道、甚至列於頭條或頭版呢?那是編採人員尊重新聞專業和捍衛新聞自由的表現。連自己的專業和自由都無力尊重或捍衛,如何捍衛市民的自由和權利呢? 真心為民、無私辦報的傳媒老闆和管理階層定會明白,只有實踐新聞專業理念,編採工作不受外內或硬或軟的干預,該媒體才存在得有尊嚴,才可賺取社會的支持,否則,結果只會被普羅市民鄙視和唾棄。同時,受薪的編採人員很需要僱主最大程度的開放和支持,否則,在外來的眾多壓力下,實在難以盡好新聞工作者的天職,最終受損的仍是社會和市民。 前日,內地網民以「一致的選擇」為標題,列出亞、歐、美洲廿個主要報章及電子媒體等網站的截圖,它們均以劉曉波為頭條。該網民表示:「如有某國媒體沒有把此新聞列為頭版頭條,大概不是因為該國編輯們的選稿標準異於常人,而是因為該國並不屬於全球的一部分……」筆者相信,大部份本地新聞工作者不想在關鍵時刻缺席和亂語,礙於勢孤力弱,被迫就範而已。                                                          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