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冒警搶劫青年

2010-10-12

【本報訊】警方偵破冒警搶劫案,拘捕一名無業青年,疑犯承認作案三次,分別冒充治安警及司警截查多名青少年,掠走他們的手機及現款。 疑犯姓張,廿一歲,本地人,無業,有搶劫及盜竊案底。 治安警察局近日先後接獲市民懷疑被冒警男子搶劫的報案,報案的多名青少年均被搶去手機等財物,情報廳對案件展開調查,探員先到北區的電話店搜集資料,發現多間電話店近日都分別回收了張某拿來變賣的二手手機,警方再聯絡報案事主辨認起回的手機,結果有事主認出了被搶去之手機,因此警方鎖定了張就是冒警搶劫疑匪。 根據檔案資料,探員昨晨採取行動,在張位於台山新城市花園的住所內將之帶走調查。

承認作案三宗 調查後,張承認先後三次在不同地點冒警搶劫,第一次是本月三日晚上十一時在筷子基運順新邨附近冒警截查兩名青少年,藉口懷疑二人身藏毒品,命二人取出身上物品搜查,再著二人面向牆壁,藉機掠走對方兩部手機,翌日將其中一部手機拿到關閘的電話店變賣,得款二千元,另一部拿到南灣區押店典當,得款四百元。 第二宗於本月八日晚上在涌河新街作案,以同樣手法掠去兩名青少年一部手機及一個內有數百元現款的銀包,手機事後在關閘的電話店賣得九百元,第三宗於本月十日在林茂海邊馬路作案,掠去兩名青少年兩部手機及五十元現款 ,兩手機事後在關電話各賣得得四百元。

聲稱還有同黨協作 張聲稱每次作案還有一名同黨在附近把風,劫得之財物會與對方平分,但張表示平日沒有辦法聯絡對方,只能在娛樂場所可以找到對方,警方事後嘗試尋找 ,但沒有發現。張經調查後被控以冒警及搶劫罪名,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