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賭女莊荷 計騙同事財

2010-10-12

【本報訊】一名嗜賭女莊荷,涉嫌向女同事訛稱可透過賭廳友人代為兌換人民幣,女同事十一萬港幣交付無法收回所兌換的十萬元人民幣。司警前日在關閘拘捕女疑人。涉嫌詐騙女莊荷姓溫,三十二歲,澳門人。 案發於七月,溫女向賭場一名四十餘歲女同事聲稱認識一些從事賭廳業務的朋友,可以較低於市匯率兌換人民幣。期後,該女莊荷將準備作投資的十一萬港元交給溫女代為兌換十萬元人民幣,承諾於八月交還款項。 女事主於八月初仍未能取得款項,且溫女經常不上班。經聯絡,溫稱其賭廳朋友已沒有從事賭廳工作而未能代為兌換,稱稍後始將錢退還。之後,溫女並沒有再上班,女事主亦無法聯絡其人,遂向司警局報案。 司警員經調查,於前日上午在關閘將準備離境的溫疑人拘捕。疑人供稱款項已賭博輸清。